陈轶珺
明代宣德年间的官窑瓷器———“紫金釉暗花云龙纹碗”的拥有者郝先生夫妇为了这碗可亏了不少钱。先是古董碗受损维修昂贵,接着为了脱手此碗,夫妇两人当“托”在拍卖会上抬高拍价。结果弄巧成拙,碗被自家买下,夫妇俩还被法院判决支付拍卖行36万元佣金。在种种纠纷都解决后,郝先生夫妇仍未拿回这只贵重又多事的古董碗,只得再次诉诸法律,向拍卖公司讨碗。昨天,静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“紫金釉暗花云龙纹碗”在古董收藏界可谓大名鼎鼎,很多古董收藏家只在台北“故宫博物院”的明代宣德官窑菁华特展图录上目睹过它的芳容。2005年4月,该碗的主人郝先生夫妇委托嘉泰拍卖公司将此碗进行拍卖,双方约定佣金为成交价的6%。6月5日拍卖会当天,经过数轮竞价,“100号”以最高应价360万元竞得该碗,当场由郝先生签字确认成交。郁闷的是,这“100号”不是别人,正是郝先生的妻子张女士。因郝先生夫妇拒付佣金,嘉泰公
司诉至法院,要求郝先生夫妇共同支付10%的买方佣金36万元。经过漫长的诉讼,今年4月,市一中院二审终判决郝先生夫妇支付嘉泰公司36万元佣金,后两人在强制执行中履行了付款义务。
输了官司的郝先生夫妇并不愿善罢甘休。因为早在2005年拍卖前的预展期间,这只贵重的古碗就被不慎损伤,口沿处釉彩被部分刮坏。由于碗没有卖出,郝先生夫妇想到问拍卖公司索要古董碗的维修费和赔偿费共计24万元。而嘉泰公司也起诉郝先生,理由是古碗成交后,拍卖行除了要收买主10%佣金外,卖主求郝先生也应支付成交价的6%佣金。
后经庭外调解,今年6月11日,郝先生放弃了古碗的赔偿金,而嘉泰公司也放弃了价格相当的佣金,双方各自撤诉,所有权利争议一笔勾销。可是事情又过去3个多月,那只天价古碗仍在嘉泰公司处,郝先生委托律师去取也未果,只得再度为这只多事的碗打其官司,要求嘉泰公司物归原主。
昨天,嘉泰公司未到庭,只有此前提交给法院的一份答辩状,法院只得缺席审理。
郝先生夫妇的代理律师王嵘表示,双方因拍卖产生的三起纠纷或经法院判决,或自行和解撤诉,事情均已平息,无理由继续占有这只高档古碗,理应无条件交付。
法官当庭宣读了嘉泰公司的答辩状:纠纷解除后,公司就通知郝先生夫妇亲自来公司领取,但这只碗一直涉及争议,诉讼涉及的标的也很大,郝先生夫妇应当面前来亲自验收领取比较合适,不宜委托代理人代领。时至今日,郝先生夫妇也一直未能前来领龋另外,嘉泰公司认为,郝先生夫妇故意滥诉,目的是要他们承担诉讼费用。最后,嘉泰公司还强调:“欢迎郝先生夫妇亲自到公司领取该碗。”
对于此案,法院将择日判决。
(青年报 )
